建信基金即时通讯服务平台身份验证协议
甲方: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基金投资者
为更好地给乙方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提供的即时通讯服务平台身份验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
1. 建信基金即时通讯服务平台:建信基金即时通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是甲方向乙方提供智能互动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平台,本平台支持包含但不限于微信、易信、来往等移动设备即时通讯软件。乙方可通过本平台获取甲方提供的有关基金的服务内容。
2. 基金投资者:指已开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
3. 身份验证:指乙方在本平台上,通过提供本人证件号码或其在甲方开立的基金账号等相关身份信息进行的身份验证行为。身份验证通过后,本平台将乙方的即时通讯软件账号与其在甲方开立的基金账户进行绑定,乙方可获取包括个人持有基金在内的账户查询、基金交易等服务内容。
二、乙方声明与承诺
1.乙方通过甲方即时通讯服务平台身份验证页面点击本协议下方的“同意以上协议,提交”字样,代表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完全接受其法律约束力,其效力视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乙方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乙方对协议的任何内容有异议,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2. 乙方确认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申请开通相关业务功能时,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如不具备前述条件,请乙方立即停止申请使用本服务。
3. 乙方确认已了解本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及相应的业务规则并接受本协议,即视为认可本平台提供服务内容项下具体的业务规则。乙方通过绑定后的即时通讯软件账号发起的主动操作即被视为乙方本人操作。
三、用户资料信息及保密
1. 出于业务安全的需要,乙方需提供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或在甲方开立的基金账号、手机号码及相关密码作为核实客户身份的重要信息。
2. 乙方接受本协议并首次使用本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本平台将根据乙方提供的本人证件号码(或其在甲方开立的基金账号)及其他相关内容,通过本平台核实乙方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保护乙方的信息安全。
3. 为保障乙方个人的基金账户安全,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乙方的证件号码、在甲方开立的基金账号、手机及相关密码。如乙方对本平台显示的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及时拨打建信基金客服热线(400-81-95533)进行咨询。
四、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由于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约定义务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免责。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时,甲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本协议中所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罢工、公共通讯线路瘫痪、黑客攻击、手机等移动设备或网络病毒发作、银行或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2、因下列情形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不可预测或控制的因素导致乙方损失的。
(2)因乙方对设备的错误操作和对有关信息的错误理解导致乙方损失的。
(3)因乙方的故意或疏忽导致手机等移动设备丢失、或相关密码、证件号码、在甲方开立的基金账号等重要信息泄露或遗失导致乙方损失的。
(4)因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相关密码、证件号码、在甲方开立的基金账号等重要信息泄露或遗失导致乙方损失的。
(5)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甲方免责事项。
五、协议的生效及终止
1. 自乙方将乙方的即时通讯软件账号与本人基金账户进行绑定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2、本协议在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终止:
(1)乙方主动取消对甲方即时通讯软件账号的关注。
(2)乙方不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因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4)法律、法规约定的其它情形。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应适用甲乙双方相关的业务规定和通行的行业惯例。
2. 因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应将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的条款将继续履行。